夏邑县上海商会会长工作制度

2024年04月30日  |  来源:本站

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各位会长在商会中的积极领导带头作用,发挥好主人翁精神、奉献精神,以期商会更好的发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本制度中的“会长”包含本商会的会长、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中的所有成员。

二、会长职责:

1.每人每季度组织1次以上集体活动(三人以上企业走访、会员交流、组织学习、招商考察等活动),每人每年最低组织活动不低于3次。

2.每人每年发展新会员数量3个以上。

3.每年参加会长会议次数不得少于3次(因不可抗因素除外),否则按自动退会处理。

4.积极参与商会举办的各项活动。

三、会长义务:

积极宣传家乡文化,弘扬时代精神,帮助家乡政府做好招商引资、招才引智工作,积极参与各项慈善及公益活动,助力家乡发展。

四、遵守《夏邑县上海商会章程》中所规定的内容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其他法律法规。

(责编:张朋)